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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(仍旧是紫薇)

鸢触摸的物件,连缭绕滕鸢的檀木清香也难以沾染毫分。

    他一开始也胆小,并不对很贴身的东西下手,况且滕鸢所用之物无一不是精挑细选的,根本不会用很久。他只需在滕鸢将要舍弃那些外物之时偷摸挑拣几件就成,实在没有难度。

    他用这样的方法得到许多滕鸢的玩意儿,譬如说一些毛笔信笺、又或是发饰小物,左不过是些丢了滕鸢也并不在意的小东西。

    他那时很痴迷滕鸢的一支笔。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,那毕竟是他送来给滕鸢的生辰礼物,用的是他亲自挑选狩猎而来的山兔皮毛所制成,他真的废了好大一番功夫,连笔杆都是自己一刀一刀销制而成。虽然通体略显粗糙,并不上台面,不过很让滕鸢欢喜。他手制的礼物能让滕鸢喜欢,这对于滕昱超来说,是多大的殊荣!

    滕鸢用了这支笔许久,约莫有——近三年?之于喜新厌旧的滕鸢这已是很长时间的宠信,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滕昱超在他心中地位。不过即便如此,这支笔也在三年后的某日退位让贤,尘封在了匣子里,再难见天日。毕竟对手是大家所做之物,滕昱超对此不感怨愤,但仍不免有些郁郁。

    他明白之于滕鸢自己和这支笔的分别不大。他不漂亮,虽然也称得上一句少年英才,却着实与貌美毫无关联。滕鸢向来眼高于顶,更别提他自己已是少见的美人儿,绝不会对他这副模样的人多看一眼,产生任何欲望。

    可他也有他的优点。

    他很听话,也逐渐变得沉稳;他如维护自己的天一般维护滕鸢,他从不反叛。滕昱超自认自己如同那支被束之高阁的笔,除了个朴素好用的名头,更无别的优点。

    他偷来——甚至不能叫做“偷”——他拿来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