纵书院 - 综合其他 - 亮剑之浴血抗战在线阅读 - 第三百二十二章军队与地方的关系

第三百二十二章军队与地方的关系

直到1941年2月,中**委颁布《军政委员会条例》,规定在军、师、旅、团及纵队、支队、军区、分区等级成立军政委员会,作为各级的集体领导机关。

    军政委员会由司令员、政委、政治部主任、参谋长等组成,竹席一般由政委担任。

    军政委员会为执行上级指示,决定该部大政方针,布置工作及检讨工作的领导机构。

    举凡关系本部的军、政、*、后勤等一切工作,均可讨论决定,并拥有批准干部升迁与调动之权,其决定交由各部门执行。

    军政委员会实际上起着*委集体领导的作用,但这并不削弱部队首长个人负责制。

    此后,八路军团、支队及分区以上部队中普遍建立健全了军政委员会,成为本级部队中的最高领导机构。

    *不仅扩大了军队中*组织的集体领导范围,而且尝试着厘定军队与地方之间的关系。

    伴随着八路军以及敌后抗日根据地各种力量的发展壮大,军政委员会制度逐渐地固化为抗战时期*掌控军队的基本制度。

    军政委员会作为*在八路军各部队中的最高领导机构,实际上起着*委集体领导的作用。

    八路军实行单一首长负责制,部队首长最主要是负责军事工作,对军事事宜具有灵活的决策权,因此军政委员会的集体领导并不削弱首长个人负责制。

    军政委员会制度是*的集体领导与首长个人负责相结合的一种领导体制,在抗日根据地建设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